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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西北大学2023届毕业生申请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的通知

发布部门: 合作事业部     发布时间: 2023-06-14    浏览1033次

开始时间发布人截止时间
2023年06月14日 13:47:55教务汪老师2023年06月18日 13:41:11

通知正文

各位老师:

 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加强学风建设,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经研究决定,开展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:

2023年7月毕业生。

二、评选条件:

1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社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学期间无违纪、违规、违法、学术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。

2、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和各种组织行政处分。

3、学习认真勤奋,热爱所学专业,按期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,无补考(重修)课程,各科目平均成绩在80(含)分以上。

4、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

三、评选名额

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,“择优”推荐优秀毕业生,评选人数不超过2023届毕业生总数的3%,不足1人的按1人计(共78人)。所分配的名额不是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,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,宁缺勿滥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、请附件1表格中的25位学生填写《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》(附件2),将此表打印出来手动填写,教学点意见及学院审核意见处一律不填,其余信息必须填写完整,务必按时递交。

2、2023 年 6 月 17日(本周六)前,申请学生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各自老师,由班主任老师 2023 年 6 月 17日(本周天)18:00前统一交给我。

3、继续教育学院对各教学点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定。

五、表彰方法

学校对评选通过的优秀毕业生授予“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对弄虚作假、被举证有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者,一经查实,学校将收回其荣誉证书,取消其相关称号。

六、截止时间

 6 月 18 日 12:00前 (没有在相应时间内提交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)

七、关于附件

附件1:西北大学2023届申请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的毕业生名单

附件2:附件2: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

注意:

1、此表只收原件,不收扫描打印出来的

2、课程平均成绩就是附件1表格中的“平均分(含论文)”,务必填写准确

3、论文成绩 登录自己的学习平台查询

4、除“教学点意见、学院审核意见”不填之外,其余信息有的必须写,没有的写“无”



附件信息

附件一:西北大学2023届申请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的毕业生名单
附件2: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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