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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部门: 合作事业部 发布时间: 2023-06-14 浏览1033次
开始时间 | 发布人 | 截止时间 |
2023年06月14日 13:47:55 | 教务汪老师 | 2023年06月18日 13:41:11 |
各位老师:
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加强学风建设,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经研究决定,开展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2023年7月毕业生。
1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社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学期间无违纪、违规、违法、学术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。
2、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和各种组织行政处分。
3、学习认真勤奋,热爱所学专业,按期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,无补考(重修)课程,各科目平均成绩在80(含)分以上。
4、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。
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,“择优”推荐优秀毕业生,评选人数不超过2023届毕业生总数的3%,不足1人的按1人计(共78人)。所分配的名额不是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,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,宁缺勿滥。
1、请附件1表格中的25位学生填写《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》(附件2),将此表打印出来手动填写,教学点意见及学院审核意见处一律不填,其余信息必须填写完整,务必按时递交。
2、2023 年 6 月 17日(本周六)前,申请学生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各自老师,由班主任老师 2023 年 6 月 17日(本周天)18:00前统一交给我。
3、继续教育学院对各教学点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定。
学校对评选通过的优秀毕业生授予“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对弄虚作假、被举证有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者,一经查实,学校将收回其荣誉证书,取消其相关称号。
6 月 18 日 12:00前 (没有在相应时间内提交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)
附件1:西北大学2023届申请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的毕业生名单
附件2:附件2: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
1、此表只收原件,不收扫描打印出来的
2、课程平均成绩就是附件1表格中的“平均分(含论文)”,务必填写准确
3、论文成绩 登录自己的学习平台查询
4、除“教学点意见、学院审核意见”不填之外,其余信息有的必须写,没有的写“无”